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小公司股权转让股份的价格可以自己定吗

2023-09-20 22:00:04 79阅读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小公司股权转让股份的价格可以自己定吗?

1、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是否可以办理转让业务?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应根据《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和《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办理。同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要对股权分置改革作出相应安排,或与股权分置改革组合运作。实践中,一般采取由受让方出具经上市公司证明的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函或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分置改革协议的方式。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小公司股权转让股份的价格可以自己定吗

2、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业务受理部门是哪些?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业务受理部门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查询,取得股份证明文件以及股份临时保管确认函(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

(2)申请人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

(4)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在确认申请人已提交规定的文件和交纳相关费用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签发确认表;

(5)申请人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表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过户申请文件;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符合规定的过户申请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解除股份临时保管;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1)股份转让申请表;

(2)结算公司出具的当日股份证明文件,以及股份临时保管确认函(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

(3)股份转让协议正本(本次转让股份比例未达信息披露要求的,协议需进行公证);

(4)股份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外法人需提供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下同];

(5)股份转让双方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6)受让方同意参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或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分置改革协议及上市公司的证明;

(7)拟转让股份涉及以下情形的,还需提交以下文件:

①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②涉及发起人股份的,需提供加盖上市公司印章的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涉及国有股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相关性质界定文件;

④涉及向外商转让股份的,需提供商务部的批准文件;

⑤银行类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5%的,需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⑥保险类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10%的,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的,需提供收购资金存款证明;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还应当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的文件或者要约收购无异议文件;

⑧其他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还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0)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5、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司法执行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1)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

(2)判决书;

(3)司法机关介绍信、执法人员的执行公务证或者工作证;

(4)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证明文件;

(5)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6)指定媒体上刊登的股权拍卖公告;

(7)成交确认书或者拍卖行关于此次拍卖的说明。

(8)被执行人和受让方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9)受让方同意参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或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分置改革协议及上市公司的证明;

(10)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6、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因法人注销而引起的股份转让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1)原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注销证明;

(2)股份归属证明文件。如属公司注销,需提供经实质性公证的股份归属证明文件(公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与原法人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申请人与原法人的关系、原法人的注销事实、股份变更原因、股份的归属、债权债务的承担等)、政府批文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3)有关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4)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证明文件;

(5)受让方同意参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或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分置改革协议及上市公司的证明;

(6)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7、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是否可以办理协议转让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

(1)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

(2)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3)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收回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垫付股份、行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比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办理。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自然人继承、遗赠或者法人丧失法人资格涉及股份变动的也可办理流通股转让手续。

注:与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指占总股本5%(含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

8、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有哪些?参照本问答第4、5、6条准备相关材料。

9、股份转让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支付方式有哪些?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取经手费,按股份转让协议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向股份转让双方收取;无成交金额或者每股成交金额低于每股面值的,按拟转让股份总面值的万分之一点一收取,单方不足五十元的按五十元收取。

10、办理股份转让业务所需时间是多少?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核,在确认申请人已提交规定的文件和交纳相关费用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相关当事人补充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限内。

11、对上市公司股份因法人注销而引起的股份转让中所需的公证书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投资者办理股份承继所提交的公证书应为实质性公证,公证处需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得出最终的公证结论。

12、在办理股份转让业务过程中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1)申请人应当保证所填写申请表格内容及所提交文件的真实、准确、合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及其所发布的公开股份转让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股份转让(含司法执行的股份转让)的,应当准备申请文件一式两份(申请表格除外),分别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申请文件除指明提交复印件中以复印件形式提交的文件,申请人须出示原件。

(4)申请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应当通过最近年度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5)股份转让涉及信息披露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转让方原持股超过5%、转让后低于5%的,受让方原持股不到5%、受让后超过5%的情形),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问公司股东可以随意转让股权吗?

作者:HI木易子杨(原创)

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这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哪些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本公司的章程也能做出其他限制规定。

2、股东不想继续投资可以退出来吗?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想继续投资公司,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投资。依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如果是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通知其他股东,并按规定的程序转让。

3、公司不分利润股东能否退股?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利润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会提供收购方案然后支付给股东合理的价位,股东完成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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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一定要安置职工吗?

如果只是转让一部分不需要进行职工安置,如果转让全部股份,就需要进行职工安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第十一条: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的优先安置方案。国有控股企业股权转让不是必须要安置员工,目标公司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履行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生效后,目标公司不可能与职工没有劳动合同。股东的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扩展资料:国有股权转让中职工的安置问题如果职代会对于合法的职工安置方案不予通过,可以选择的其他解决办法是:

1、直接依法审批后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转让;

2、由目标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先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的劳动合同后再启动股权转让程序;

3、目标公司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安置职工后进行重组或股权转让。

转让出的原始股几年后可以抛出?

原始股上市后一般叫限售股,要1年后才可以流通的。两个途径买卖: 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员工入股赠股到期后不给怎么办?

你们不是上市公司吧?你们属于员工持股。不知道当初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中,有没有提及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如果没有任何规定,原则上你需要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以获得货币。从公司目前做法看,公司是违背了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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