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向控股股东借款合规吗
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向控股股东借款合规吗?
1、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是普遍存在的,适用民法与合同法有关借贷关系的规定;如果是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可能引起外界对公司财务独立的担忧,通常要求减少或消除,股东如果收取利息也应审查其是否公允,是否收取过高利息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2、投资公司入股公司后与公司和原股东对赌已经有了司法判例,目前司法实践认可老股东与新股东对赌以及要求老股东回购的约定,但是不认可作为投资对象的公司应当承担对赌责任和义务,包括回购与为此提供担保。实务中一般由股东以其股权或其他财产为其回购义务提供担保。
公司股东以借款名义借走公司资金不还怎么处理?
一是行政途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要求其归还借款,补齐实际出资,弥补对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拒不还款,可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说明情况),公司登记机关会依法立案调查(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抽逃出资行为并已经对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可能会依法对其处以抽逃出资额10%的罚款,要求其补齐。如果构成抽逃出资罪,那就不是罚款的问题了(参看刑法抽逃出资罪)。考虑到后果,他应该会尽快归还借款。
二是司法途径。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下之策,耗时费力,对他本人没有威慑力,因为他只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合伙人从公司借款规定?
一般情况下,合伙人从公司借款需要遵守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等内部规定,同时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应当明确约定,并且应当确保借款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合伙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相关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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