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委会议释放何种信号,房贷利率彻底变了

2023-09-19 20:57:03 87阅读

国务院金融委会议释放何种信号,房贷利率彻底变了?

我是袁哥,我来回答

我认为房贷新政有几点值得注意

国务院金融委会议释放何种信号,房贷利率彻底变了

一:央行给各行房贷定基调,首套房4.85%,而不是过去的基准利率4·9%。二套房不得低于5·35%·各地银行可在此基础之上一城一策,也就是各地在上述基础只有增加的权利,实际各地银行房贷首套房现在大多是5·39%,二套房是6·37%,已经远超过央行规定的。原来首套优惠将不存在。

二:对房贷新政有了时间划分,10月8日后,以往已放款的和申请房贷按原合同执行不做调整,也就是以前的存量房,只针对10月8日以后的新房和二手房房贷业务。

三: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不做调整。对于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也算个好消息。

四:我认为调高利率最直接改变了供需,加速房市降温,房价下降的可能性。为何这样说:(1)对于刚性需求的客户和改善性客户,调高利率增加了购房成本,会使一部分客户改变马上购房变为延迟购房。(2)对于投资性客户,加大投资门槛及投资成本,就会减少或放弃投资房产。

这些购房的主体购房意愿改变,使购房需求减少,购房需求减少就会让开发商迫不得已的降价促销。而降价促销会使购房者更加观望,加速房市降温,房价下降的可能性。而二手房市场也由于新房的降价,同时房贷上调继而引发二手房房源的大量推出和房价下降。当房市降温,房价下调也是刚需客户一次较好的上车机会,至于这种机会能延续多久,那就要取决于开发商和政府的博弈了。我认为这才是利率上调需要解读的内容,对于所有的刚需客户和改善性客户来说,是至关重要。

重复一遍:房贷利率上调,供需改变,房市降温,房价下跌,是刚需客户上车的一次机会。

我是袁哥,请关注我,为你房产投资答疑释惑。

2021降准解读?

央行为了促进实体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将于12月15日宣布降准0.5个百分点。对于这次降准。

我国关于降准的政策自2019年开始。2019年9月份,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正式发出了“降准”信号,目的在于激励金融机构完善考核机制,以使更多的资金用于扶持小微企业以及实体企业。

今年的降准预计于2021年12月15日开始,主要是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高达1万亿元。在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降为8.4%。

我国之所以进行降准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以及在互联网经济的冲击下,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缓慢。疫情之下各行各业不得不采取闭店的措施,在这一影响下实体行业发展疲软。

为了促进实体行业更好地发展,所以采取降准的措施。通过降准,能够有效扩大银行的贷款数量,从而促进资金在市场范围内的流通,以达到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其次是,经济的流动性放宽后,商业银行所提供的融资成本也会下降。银行的融资成本下降后,企业的融资成本也会相对应降低,从而利于企业进行融资,以促进企业的发展。

降准对于资本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金融股市方面的影响。从股市方面来看,降准能够增强股市的流动性,从而也就增强了投资人的信心。

相较于资本市场来说,降准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降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金在市场范围内的流通,这对于购房者来说,贷款利率下降能够刺激消费者进行购房。

银监会是做什么的?

银监局主要是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是属于国家单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缩写:CBRC)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一、银监局成立背景

银行监管是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架构的安排既要与金融业的总体发展和监管安排相适应,又要与市场约束、银行内部管理相协调,事实上是一个权衡监管成本和效益安排的结果。银监会的设立向外界显示了政府以加强监管建设为引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改革意图。

二、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银监会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0、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1、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2、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3、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4、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5、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6、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银监局历史沿革

1、1984年起,中国形成了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银监会二元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合监管。

2、2003年,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3、2003年4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和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中共中央规定的职责。

5、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银行监管一司、二司、非银司、合作司和银行管理司进行了重新整合。

整合后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部门分别是:监管一部负责国有商业银行,监管二部负责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三部负责外资和政策性银行,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6)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其成立之初内设15个职能机构: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部(研究局)、银行监管一部、银行监管二部、银行监管三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统计部、财务会计部、国际部、监察局(纪委);

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宣传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群众工作部(党委群工部)、监事会工作部。另外,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8、其成立之初机关事业编制为450名,包括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120人,原中国人民银行5个司的200人 [6] 。其中,局级领导职数56名(含主席助理3名,纪委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

9、截至2003年10月1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全部成立。

10、2015年1月20日,银监会宣布进行成立近12年来的首次组织架构改革。这包括:从监管机构改革

11、原非银部中分离出信托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从原银行二部中分离出城商行监管部,负责对城商行、城市信用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专设普惠金融部,对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服务和小贷、网贷、融担等非持牌机构监管协调。

撤销2个部门(培训中心、信息中心),设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改造3个部门(统计部、银行业案件稽查局、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设立审慎规制局,牵头非现场监管工作,统一负责银行业审慎经营各项规则制定;

设立现场检查局,负责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按监管职责内容命名各机构监管部。银行监管一部为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二部为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三部为外资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四部为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

12、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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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属于哪个部门?

金融办是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职能是协调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工作,是处级或者副处级单位,接受上级金融局工作指导,金融局是厅局级单位,也是地方政府搞的机构。是事业单位。

地方政府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金融办是地方政府的下设机构,一般作为地方政府下辖的一个办公室,一般为正处级单位,受上级金融局业务指导。

金融办的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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