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怎么回事
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怎么回事?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
二、建设用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集体土地有两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而集体建设用地则包括农民宅基地、集体公益性用地(如村集体管理用房、养老设施、道路等),以及村办工厂等用地。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
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
三、农村土改新政策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农村的集体土地也不全部都是宅基地,有些集体土地是具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乡镇政府可以用这些土地修建厂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登记制度和手续来办理的话,农村的这些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的法律地位及市场都是一样的。农村的招商引资工作就离不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土地通过政府部门以地抵资流转入市土地性质变了?
土地流转不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因为随着耕地流失的严重,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在流转过程中绝对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像流转的土地类型为农用地,则只能用于从事农业种植,不能用来建房或非农行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先要明白土地用途,以下是我国常见的土地用途:
1.农用地
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
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3.未利用地
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村内鱼塘的等农用地能否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
村内鱼塘等农用地是不能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因为以上农用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按照有关规定,严禁买卖和转让村集体土地的。所以,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不能入市流转的,只有国家所有土地,也就是国有土地,经过依法招拍挂方式,才能依法转让的。
集体土地入市后所有权归谁?
集体土地入市后所有权仍然归集体,因为入市交易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及物权,只是一种权利,不是物品,土地所有权不会变化,仍然归集体所有,土地是建设的平台,建筑物归个人,就是入市交易了只是盘活了土地,土地的性质是不会变的。
集体经营性建筑用地入市会产生哪些影响?
集体经营性建筑用地入市会影响到现有的商业地产和住宅等地产的开发建设与销售,是会拉低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成本,使得整个经济体系资源效率进一步提升。
减少无效的投资与建设,也能够抑制资产泡沫的进一步膨胀,有利于整个经济健康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