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最大股东是谁,飞机分什么航空公司

2023-09-25 01:12:03 63阅读

海航集团最大股东是谁,飞机分什么航空公司?

1、国航系:国航目前有地区分公司7个,飞机376架;控、参股子公司包括:山东航空(106架)、深圳航空(169架)、西藏航空(23架)、昆明航空(18架,深航子公司)、大连航空(10架)、国航内蒙古(3架)。共计705架。

2、东航系:东航目前有地区分公司14个,飞机460架;控、参股子公司包括:上海航空(88架)、中国联合航空(33架)。共计581架。

海航集团最大股东是谁,飞机分什么航空公司

3、南航系:南航目前有地区分公司18个,飞机526架;控、参股子公司包括:厦门航空(146架)、重庆航空(17架)、河北航空(20架,厦航子公司)、江西航空(5架,厦航子公司)。共计714架。

4、海航系:海航系目前有成员公司12个,分别是海航本级(185架)、大新华航空(3架)、金鹏航空(6架)、首都航空(73架)、天津航空(87架)、祥鹏航空(43架)、西部航空(27架)、北部湾航空(21架)、乌鲁木齐航空(9架)、福州航空(12架)、桂林航空(4架)、长安航空(7架)。共计513架。

5、四川航空:这个公司比较奇葩,股东是南航、上航、山航和银杏餐饮公司,也就是说三大航均有持股,说是属于谁的都不合适。目前是全空客机队,124架。和中国商飞共同管理成都航空(28架)。共计152架。

6、幸福航空:中航工业子公司,全MA60机队,23架。

7、多彩贵州航空:贵州产业投资集团子公司,国内唯一没有大型航企元素的地方国有航空公司,目前有6架E190。

隐名股东出资抽逃可以显名吗?

摘要: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想显名,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2、显名股东(名义出资人)未经隐名股东同意处分代持股权,除非隐名股东能够证明第三人为恶意,否则处分行为有效,隐名股东只能向名义股东主张损失赔偿。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相关案例

1、成功显名的案例

案例来源:(2019)京03民终1392号

“本院认为:……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源于股东的投资行为。股东资格的继受取得一方面需要体现投资人成为股东真实意思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行为也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认可。实际出资人股东资格的确认仍然是一种特殊股东的资格确认。

……鼓楼商贸公司与李井义、王书凤、王振和、吴显民、袁立新虽无委托持股协议书,但鼓楼商贸公司【笔者注: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在物美鼓楼公司【标的公司】成立时,鼓楼商贸公司因被禁止一切企业注册更改行为,无法登记为股东,涉案股权登记在李井义、王书凤、王振和、吴显民、袁立新【显名股东】名下。物美集团公司【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一审陈述同意将李井义、等5人名下股权变更登记到鼓楼商贸公司名下。……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李井义、王书凤、王振和、吴显民、袁立新应将上述代持股权变更登记至鼓楼商贸公司名下,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2、因显名股东债务导致代持股权被强制执行的案例

案例来源:(2016)最高法民再360号

“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海航集团【隐名股东】系涉案股份实际出资人的事实,能否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从本案查明事实看,海航集团与中商财富【显名股东】双方签订《委托投资入股代理协议》及《委托投资入股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之履行,表明海航集团与中商财富之间形成了委托代持关系。但是,海航集团就涉案股份并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不能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内部代持法律关系的性质分析。代持法律关系其本质属于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受合同法相对性原则的约束,隐名股东就该债权仅得以向名义股东主张,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代持情形下,隐名股东的财产利益是通过合同由名义股东向实际股东转移,需经过合同请求而取得,若隐名股东请求成为公司股东,则需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并非当然取得股东地位。……

第二,从信赖利益保护的角度分析。根据商事法律的外观主义原则,交易行为的效果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准。即使外在的显示与内在的事实不一致,商事主体仍须受此外观显示的拘束,外观的显示优越于内在的事实。……就本案而言,中信济南分行【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对涉案股份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信赖利益并应优先保护。……

第三,从债权人和隐名股东的权责和利益分配上衡量。首先,债权人对名义股东的财产判断只能通过外部信息,股权信息查询获得,但代持关系却较难知悉,属于债权人无法预见的风险,不能苛求债权人尽此查询义务,风险分担上应向保护债权人倾斜,制度以此运行则产生的社会成本更小。其次,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享有相应的法律救济机制。即使名义股东代持的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隐名股东依然可以依据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的约定以及信托、委托制度的基本原则,请求名义股东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再次,对涉案股份的执行并未超过实际出资人的心理预期。实际出资人在显名为股东之前,其心理预期或期待的利益仅仅是得到合同法上的权益,而非得到公司法上的保护。本案中,海航集团在相关代持协议中与中商财富就代持股份可能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已做了特别约定即是明证。最后,从风险和利益一致性的角度考虑,实际出资人选择隐名,固有其商业利益考虑,既然通过代持关系,获得了这种利益,或其他在显名情况下不能或者无法获得的利益,则其也必须承担因为此种代持关系所带来的固有风险,承担因此可能出现的不利益。因此,由海航集团承担因选择代持关系出现的风险和不利益,更为公平合理。

第四,从司法政策价值导向上衡量。现实生活中因为多种原因产生股份代持的现象,但从维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如果侧重于承认和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从而阻却执行,客观上则会鼓励通过代持股份方式规避债务,逃避监管,徒增社会管理成本。……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也为倒逼隐名股东在选择名义股东时更加谨慎,依法判决实际出资人海航集团不能对抗人民法院对涉案股权强制执行,有利于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法律关系,防止实际出资人违法让他人代持股份或者规避法律。”

今年最惨的企业是哪些?

2019年是经济形势非常不好的一年,全国宏观经济形势不断下滑。很多行业的日子都不好过,中小企业就不说了,即使是一些大型的企业,日子也过得很艰辛,我们举几个例子。

福特汽车

近日,长安福特公布了11月的销售数据。11月新车销量18748辆同比下滑23.3%,1~11%月累计销量165,332辆,同比下滑54.1%。要知道吉利汽车11月份的销量就达到了14.3万辆,比长安福特1~11月的销量仅仅少了2万多辆。

安福特的销量虽然受到了全国经济形势的影响,但他下滑的幅度也太吓人了,已经属于腰斩。1~11月全国新车销量2231万辆,只下降9.1%。长安福特的下滑幅度是全国水平的好几倍。

相比之下,像吉利,长城,比亚迪这些国产汽车的销量下滑着没那么明显。1~11月,比亚迪全年销量41.8万辆,同比下滑7.3%。吉利汽车销量123.2万辆,同比下滑约13%。量下滑的幅度和全国平均水平差不多,远远没有长安福特那么严重。

万达

这几年万达的日子不好过,一方面是银行抽贷,另一方面全国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这不2018年的时候万达甩卖了大量的资产,酒店业务和文旅业务基本都被删掉了。

万达商管是整个万达集团盈利最好的资产,但是在2019年业绩也出现了大幅度下滑。2019年前三季度万达商管的营业收入是490.1亿元,较同期相比下滑31%。同期,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6%。

正是因为万达业绩的不理想,所以王健林的财富也出现了大幅度缩水。前几年王健林的财富基本是维持在全国前三,2019年已经掉到的八九名了,副总量已经明显少于马云、马化腾、许家印、杨惠妍等人了。

像这么大的企业,日子都不好过,那那些那些中小企业就不用说了。如果你认真观察一下,你可以发现街上的商铺自去年以来转手得好频繁。很多小小的商店半年就关闭了。美容店、化妆品店、花店,很多这样的小企业在寒冬中倒下了。

印度塔塔集团比中国所有企业都厉害吗?

塔塔集团年营收在中国只能排名第14位。

在印度这样种姓差异巨大的国度,能诞生塔塔集团这样业务覆盖全民的企业确实不易,尤其做到上千亿美元的营收更是很了不起。但以这样的营收在中国也只能排在20名开外,所以很显然这放在中国也不是最厉害的企业。

就以大家都熟悉的巨无霸企业中国烟草为例,虽然没有公布具体年度营收总额,但其纳税额上万亿这是人尽皆知的。中烟每年光纳税额都比塔塔全年营收还高,谁更厉害就不必多说了。

如果觉得中烟没有技术含量,涉猎产业单一,不应作为横向比较对象。那么接下来说的这家公司可就厉害了,涉足金融、科技、地产、航空等很多领域。这就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说起这个名子,可能很多人都不熟悉,甚至没听说过。但这不是因为实力不够强,而是因为太低调,并且从来不参与任何排名。

具体有多厉害,下边简单说几点就明白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282亿,实缴8282亿,总资产115万亿,每年净利润都比塔塔集团的营业额还高。同时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申万宏源、中信建投、银河证券、新华保险、中金公司等巨无霸的第一大股东。这些公司随便拎出一个都能对标塔塔集团的财力了。

如果说对标我国民企,塔塔的竞争力确实很强,但也不是最强的。从商业帝国的结构搭建和市值来说,首先就要被阿里、腾讯、华为这些民企巨头给压的死死的。而且塔塔的主营业务就是汽车和金融,两者加起来占了总营收的9成还多,其他行业涉猎再广泛也是不值一提的。如果单从世界500强来说,塔塔的子公司营收最高的是塔塔汽车,世界排名第265。按非集团排名计算,在中国民企当中大概也只能排10名以后。

渤海租赁控股股东是谁?

渤海租赁控股股东为中国银行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中国银行租赁是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作为其股东之一,渤海租赁控股的持股比例得以掌握在中国银行手中。此外,在中国银行租赁的帮助下,渤海租赁控股还拥有了更多资源的资金支持和行业经验积累,这也是该公司能够取得业绩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渤海租赁控股作为一家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企业,旗下不仅拥有租赁、车贷、保险等多个业务板块,还在国内外拥有数十个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内的佼佼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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